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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学院LED显示屏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东方学院LED显示屏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为使LED显示屏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院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更好的展示学校风貌,为师生员工服务,特制定本规定。一、管理部门与分工1.院长办公室负责LED显示屏信息的内容审核及政治审查,LED显示屏信息的制作与发布。2.实验中心负责LED显示屏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管理。二、LED显示屏信息的内容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的反映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1.行政管理信息:包括学校各部门介绍性的资料,招生就业信息、各项重大活动宣传资料、对外交流的资料、重大新闻、通知及欢迎词等。2.教学信息:包括专业介绍、课程介绍、教学活动和课表安排等。3.科研信息:包括科研成果、获奖资料、科研项目申报等。4.校园文化活动信息:包括学术讲座、专家报告、文艺演出、社团活动等。5.其他信息:诸如天气预报、时间等需要发出的与工作、生活有关的信息。三、发布LED显示屏信息的流程1.在校园办公网站下载“LED大屏幕信息发布申请表”。2.各部门提供的信息由各部门行政秘书撰写,经部门负责人复核。3.将申请表交至院长办公室审核,并确定信息发布有效时间。4.审核后的申请表需交至院长办公室存档备案,并将有关信息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院长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LED显示屏信息的制作、发布。四、信息发布原则信息经审核后根据信息重要程度和时效性,优先发布校级信息、重大信息和紧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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