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食品卫生、价格、餐饮标准等方面受到甲方项目部人员或施工班组人员投诉三次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2、乙方在承包期间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不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六、纠纷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1、食堂及生活区为乙方卫生包干区域,乙方必须保持该区域的整洁卫生,甲方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次,若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除按卫生检查部门处理意见承担全部责任外,另罚乙方500元/次;2、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的经营状况、卫生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等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每次警告后未按要求和限期进行整改将酌情处以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罚款。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电路受损、火灾等情况,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3、乙方对所经营的食品、餐具的卫生负全部责任,若发生食物变质、食品中毒等情况,乙方除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外,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发现变质、变味食品销售,每次罚款2000元,发现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若出现食物中毒,每次罚款5000元,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出现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4、乙方如出现无法保证民工伙食及开水供应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外来人员在就餐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5、乙方工作人员在承包期间出现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罚款,乙方受到不法伤害,甲方给予保护。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乙方退场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代表:代表:日期:身份证号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