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遵守《食品卫生法》和甲方关于卫生、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严禁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腐烂、变质、有毒物品,若发现一次,罚人民币50元。凡因此造成人员中毒、严重疾(急)病、伤残等后果的,概由乙方全部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取消其承包权。Р3、乙方承包的商店如需办理有关证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烟、酒经营许可证》等,由乙方自行办理,乙方所办证件归乙方所有,所有办证及培训费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由于工商税务及烟、酒经营许可证等行政法规所产生的不良后果。Р4、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监督,在甲方指定的场所经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设流动摊位。乙方有义务配合工地现场的工程管理行政检查,如上级主管或行政检查需要暂时歇业的,应无条件配合,并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要补偿。因工程原因,需要乙方搬迁经营场所,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场所,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Р5、乙方不得经营与工地食堂相似的饭菜、熟食(真空包装食品除外),乙方在承包期若因生意问题与食堂或职工闹矛盾或提出其它无理要求,甲方均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承包金不退还。Р6、乙方承包期内商店用电按照1.00元/度收取电费。Р7、乙方承包期满,乙方须自动搬出,所有存货自行处理,甲方不予负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搬出。Р付款方式: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一次性交纳全部承包款项,方可搬入经营场所。电费按月交给甲方。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Р 甲方:绿洲化工(珠海)工程项目部Р 乙方:Р 日期: 年月日Р小卖部安全卫生责任书Р甲方:Р乙方:Р乙方在承包期间,乙方须严格按国家卫生部门和市区卫生防疫部门的饮食卫生标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和甲方的卫生监管。乙方须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等工作,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Р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