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公布,公示期为一周,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过期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公示期内提出异议者,综评部认为异议成立,报主管老师批准后,可以予以变动。自提出异议一周内有异议者可向综评部查询,综评部有义务针对异议情况向异议者解释。本细则涉及的加分事项仅适用于本学年,过期作废。第五条开展学生量化考核测评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凡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或在测评工作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本人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第六条受到学院及以上各种纪律处分的取消本人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受到学校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取消本人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及本班先进集体的评定资格。第七条本细则之规定仅适用量化积分问题,对于违纪的其他处分一律按照《安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之规定执行。第八条以上规定未尽之处,可比照有关规定处理。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政法学院团总支。政法学院团总支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政法学院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院学生干部的管理,促使学生干部积极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我院学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具体考核的对象是我院学生干部,以此来衡量学生干部的工作表现情况,达到督促和鼓励学生干部的目的。职位基准分浮动分校团总支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校报主编、校社联主席、国旗班班长、大学生艺术团团长、校使馆馆长、校广播站站长、院团总支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院社联主席120学生会副主席、班长、团支书1010部长、副部长88委员(包括校学生会、校团委、校国旗班)(注意:校级委员浮动分为0)66宿舍长66班委55任职范围包括:校学生会、校团委、校报、校广播站、校国旗班、政法学院学生会、班干部、宿舍长。浮动分根据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主要依据考评小组的意见。实行分级评分制度,通过答辩进行。第三条学生干部量化积分=基准分+浮动分+奖励分+扣分(扣分从浮动分中扣,最多将浮动分扣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