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 2、处置办法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⑴报告按《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中毒人员就诊场所等(如疑似投毒事件立即报公安110)。卫生行政部门经初步调查核实后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布置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医疗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⑵急救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120”组织急救,医疗机构开设绿色通道,组织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四)考试期间突然停电情况的应急处置办法联系供电局做好外部供电线路及电源的巡视和检查工作,对学校进行内部配电设备的检查。同时对内部配电及用电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并在考试期间安排应急抢修力量,根据实际情况(单路供电)配备自备发电机,保证在突发停电事故的情况下能够迅速启用临时电源。(五)考试期间发生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置办法我校加强防火巡查,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无损。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畅通。做好应急疏散的演练,一旦发生消防事故,立即报告119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同时上报区高招办。(六)考试期间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处置办法当社会不法分子到我校考点扰乱秩序或对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实施攻击、伤害行为时,我校保安人员要配合公安干警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门卫(保安)要立即向考点主考(校长)报告,必要时应拨打110报警,积极采取措施维护校园安全,以免除伤害事件的发生或者使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七)考试期间关于考试过程中的各类偶发事件严格按照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操作。如出现试卷缺少、答题卡少收等问题,都必须严格按照考务规程中《考试偶发事件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