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人具体管。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安排一名懂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其次,要制定民办园管理制度。各乡镇中心小学要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民办园管理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一些简单易操作又见效的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第三,要建立民办园考核制度。各乡镇中心小学可根据教育局有关评估指标,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民办园办园水平评估办法,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估,并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在当地公示。3.严格审批民办幼儿园。请各乡镇中心小学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相应条件从严审批本乡镇民办幼儿园,对办学条件不达标、师资不达标、消防不达标、食品卫生不达标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坚决不能先盖章。4.加大民办园日常检查力度。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建立民办幼儿园月督查制度和学期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后组织人员对本乡镇所有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报告当地乡镇政府下发停办通知书,责令停办,并报告教育局。每月要组织人员随机入园检查,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回头看”,抓好整改落实。每次检查不能走过场,每次检查材料必须妥善存档,作为工作的依据,更不能出现以坐在办公室填表形式代替检查。5.加大非法民办幼儿园管理。各乡镇中心小学每学期开学前及放假前要及时向当地乡镇政府领导报告,组织人员摸排所有非法民办园,以乡镇政府名义下发停办通知书,在当地人员较多的地方张贴停办公告,并妥善保存材料,同时报一份到教育局存档。6.加大乡镇中心小学对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今后,县教育局将采取全县通报批评、办学水平评估扣分等措施,对不按时向县教育局上报有关民办幼儿园材料的乡镇中心小学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办学水平评估中进行相应扣分,每迟交一次扣0.5分,少交一次扣1分,扣分不保底。情节严重的约谈中心小学校长,如因管理不到位而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将依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