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235KB

文档介绍
.4.1混凝土抗压强度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4.1⑴频率:a.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c.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d.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e.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⑵取样方法: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制作150mm×150mm×150mm试件,每组3个。标养试块制作后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下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工地无条件的可送至试验室)。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块仍需同条件养护。试块完成终凝后,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及时在试块表面刻制试样制作日期、部位、强度等级、刻制的文字应清晰可见,否则检测单位将不得在出具报告上加盖“有见证检测”章。4.4.2混凝土抗渗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4.2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1.5⑴频率: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连续浇筑砼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⑵取样方法: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且与强度试件必须是同一次拌合物,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每组制作6个试件。4.4.3混凝土抗折强度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0.8.1⑴频率:每100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m3按1次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养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最少1组。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