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建设预拌混凝土拌和站的报告Р菏泽市城乡建设局:Р根据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和市建设关于节能减排的文件要求,遵照省政府2009年12月7日《关于做好城市禁止搅拌砂浆和农村散装水泥的通知》。2010年第219号省政府及菏泽市政府有关指导精神,市、县两级政府相继发布“禁现”令,大力推广预拌混凝土,目前我县领导班子对旧城区改造非常重视,对新城区建设大力扶持,工业生产园区一大批过亿元的企业相继落户曹县,不论是老城区、新城区、还是工业园区,到处是塔吊林立,机器隆鸣,一片建设新曹县的热烈景象,新老开发项目40多处,工业项目50多个,加之公路、交通设施、水利、农垦等,混凝土需用量是前几年的总和,只靠原有的两处120型小站,根本不能满足我县工业和民用建筑的需要。目前很多项目用料要到附近的定陶、单县等周边县城长途运输到我县,由于混凝土运输时间过长,到工地后混凝土已处于初凝状态,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有的项目甚至处于停工状态,为此我县急需建设一处大型搅拌站。Р根据我县的实际需求,为方便全县施工项目又好又快的建设,特申请在曹县青岛工业园区建设一处双“180”型混凝土拌和站(曹县磐石泓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我站总投资约7600万元,占地面积约67亩,年生产商品混凝土200多万立方米,能基本满足目前我县各种建设需要。从而加快了我县新城开发、旧城改造、公路、交通设施、水利工程、农村小城镇的Р建设步伐。确保每个项目都能用上高标准、高质量的混凝土,为我县建设优良工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使曹县人民能住上安全房、优质房,为建设好曹县各项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愿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Р特此报告Р恳请领导审批Р曹县磐石泓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Р201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