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二、供货价格承诺: 1.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市面最低零售价格,甲方有权对价格提出质疑,乙方有义务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如乙方报价高于收货日前1 个月内同类商品在市面上最低的平均价格,甲方则有权视具体情况而单方终止本合同,另寻合作伙伴。 2.乙方对所提供的商品保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便准,并实行“三包” 保修,包换,包退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由瑕疵,甲方需于购买日起7 日内通知乙方,乙方须于2 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三、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四、执行更新价格: 1.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2.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五、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1.在接到甲方订单后,乙方须在10 个工作日以内送到,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送货需与甲方协商,经协商后以协商后期限内送到,如遇才后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最短时间将甲方锁定货物运到指定地点。 六、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付定金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叁仟元整(¥223000),剩余尾款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5000000),打到乙方指定账号,款到发货.开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乙方需在收货后20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及购货清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货款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方(甲方):供方(乙方):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