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3.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3.5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谈判响应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要求供应商按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内容制作谈判响应文件。1.1资信技术文件:1.1.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1.2;各类资质证书(复印件);1.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1.4供应商情况介绍;1.1.5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1.1.6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1.1.7提供类似采购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1.1.8项目总体实施方案;1.1.9项目组织方案、技术措施;1.1.10服务内容及措施;1.1.11供应商拥有主要装备和设施的情况和现状;1.1.12技术、商务偏离表;1.1.13谈判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1.1.14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1.1.15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包括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承诺等;1.1.16优惠条件: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1.1.1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1.2报价文件:1.2.1谈判响应函(格式见附件);1.2.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3谈判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1.2.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2.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