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的森林/林业政策由以前的主要从事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如何持续发挥森林所拥有的多样化功能。并以此为指针对《森林法》进行了修改。日本总理府1999年进行的森林/林业舆论调查结果表明,在列举的森林应该具备的功能中,对保护国土资源、水资源涵养、防止气候温暖化以及净化空气、缓和噪音等森林功能的认同,远远高于传统的木材生产和林产品生产功能,体现出日本民众在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之后对精神生活质量的追求。这种价值观的变化,也是日本政府在地球环境问题教育方面取得的成果。日本的森林计划制度比较完备,且得到严格执行日本林业部门充分认识到有计划地维持和培育健全的森林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带有重大政策性的问培训工作研究题。必须通过科学的森林计划制度,明确有关森林/林业的长期性、综合性政策方向和目标,明确森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管理森林的方针,并制定相关政策。实行森林计划制度的重要意义在于:森林具备水源涵养、防止地质灾害、保护自然环境、美化生活环境、提供各种林产品等多种功能,而林木需要很长的生长周期,一旦森林经营不善,其多种功能就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受到损害。同时,作为林业产业的资源基础,林木的成熟期富有弹性,如果不实行严格的森林计划制度,就有可能引起无计划的砍伐。森林经营的资金一旦投入进去,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取得回报,必须按计划保证足额投入,而不能自由调节。正因如此,需要从长远角度制定森林计划。日本国有林经营管理几经变化,模式值得借鉴日本拥有国有林759万公顷,约占森林总面积的30%。国有林主要分布于山脊地带、深山远山、重要集水区,对有效预防山地灾害、涵养水源等有重要的作用。还有很多原始的天然林,是丰富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许多森林都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游憩价值。国有林产出的木材约占全部国产材的30%,在木材供应方面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央直接管理国有林是日本国有林经营管理的体制特征。国有林实行分类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