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站市政科监督员参与,对本工程进行了一次正式初验,初验中发现了如下问题:1)、砂桶有一处破了未换;还有一个路口砂桶闪灯坏了未修复;桶身反光膜等级未达到超强级要更换;2)、防护桩黑色反光带被撕掉的要全部补上;表面损坏的贴膜也要修复一下。对此类问题,我司已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对损坏的设施进行了更换,观感不好也进行了返工;初验评定为合格。3、质监站总工办核查:按照质监站质量监督流程,在正式初验后,需由质监站总工办对初验中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核查。7月1日,总工办和监理单位对现场及工程资料进行了核查,没有发现大的问题。七、工程总结(一)、施工情况在整个施工操作过程中,贯穿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的“一条龙”操作管理方法,积极配合业主、监理、质检等单位的检查,做到施工操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施工质量。我司对工程设三级质量检查组,在每道工序作业期间,班组质量检查组、项目部质量检查组不断检查,对照图纸和施工规范,发现问题,理解解决,并及时填写相关施工记录、检查记录、评定表等,完工后报我司质检部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对重要的工序如大型标志基础隐蔽,联系甲方、设计单位以及市质检站等到场,验收合格后方进行下一道工序。流程如下:(二)、综述本工程在监理、设计、建设以及市质检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当地街道办、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的帮助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回望过去施工的点点滴滴,本工程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没有发生生产火灾、交通责任事故;没有破坏生态环境;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施工现场规范整洁;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至目前为止,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2008项目(二期)第15标工程已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完成了实体工程内容,结果符合招标文件内容和设计内容的要求。(三)、质量自我评价自评结果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