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检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三是规范经营活动,对制售注水肉、以次充好,经营病害肉的不法商贩,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严肃处理。今年我们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1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达280多人次,查处私屠滥宰案件12起,打掉私屠滥宰窝点7个,收缴各类违法工具56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肉3852公斤,确保了居民吃上“放心肉”。 2、严格酒类流通市场监管。近几年来,我县先后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148家,占工商登记注册商的90%;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3家,占工商登记注册户的100%。今年对全县酒类经销商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共出动酒类市场稽查人员150人次以上,并联合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分别在“元旦”、“春节”、“3.15消费者维权日”、“五一节”、“端午节”进行5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违法酒类商品238余件,价值13万元,有效的规范了酒类市场。目前酒类市场秩序良好,经销商绝大多数能自觉遵守随附单制度、备案登记制度,主动接受商务执法人员的检查,确保了居民消费安全。同时,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围绕“两个重点”进行。一是围绕打击私屠滥宰的重点,杜绝末检疫检验肉品上市销售。县商务执法大队建立了举报制度,并设置了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形成了政府、部门、社会于一体的监督机制。在执法过程中,执法大队主动联系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发现私屠滥宰及时举报。执法大队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罚,坚决不允许私屠滥宰抬头。平时,执法大队把市场稽查作为一项日常性的工作,各县城各市场、街道、学校每天巡查到位,确保肉类安全供应。二是围绕酒类流通随附单重点,杜绝假冒伪劣上市销售。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坚持日常巡查制度。对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业主,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同时积极联系厂家,加强市场监督。凡检查出的假酒,经厂家鉴定确认后,坚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