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正。一、“十一五”时期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十一五”期间,我们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基本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促使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廉租房建设工作2008-2010年,按照省、地安排,我县共建廉租房322套,16100平方米,投资2093万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80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660.1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627.9万元。全部采取配建方式,其中:彩虹小区配建36套、北山林场家属院12套、原市政公司11套、威乐木业公司5套、阳光酒城小区72套、园丁花园小区24套、农机公司家属院24套、鼓楼花园小区138套。截止目前,2008、2009年建成的184套已全部安排入住,2010年鼓楼花园小区建设的138套已完成主体后进行室内粉刷阶段,计划到今年八月份竣工并安排入住。((二)、棚户区改造工作2009年我县在威远镇西下街七彩泉小区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156套,建筑面积16480平方米,到目前工程竣工后已安排入住。【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2010年我县共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828套,建筑面积74520平方米。具体在威远镇西下街村、大寺路村和东沟、丹麻、五峰、南门峡、加定等五个小集镇实施。到目前,已完成拆迁安置466户,其余正在拆迁安置当中,计划到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棚改任务。((三)、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根据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规定,我县于2007年12月正式启动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截止目前,共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198元以下)1924户,5772人,其中:经申请审核享受住房补助的无房家庭累计达1376户,4128人。截止2011年3月,累计发放住房补贴839万元,每户每月补助资金由161元增加到2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