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逐级责任人,制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三)?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加大对平安创建经费的投入,并采取多种形式,把创建“平安单位”工作落到实处。(四)?认真抓好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自防措施,严格落实治安防范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值班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坚决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预防干部职工违法犯罪和邪教组织的渗透。(六)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认真贯彻《信访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消除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有效地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七)?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人防、技防措施,加强要害部位、重要场所和贵重物品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做到底数清、信息明,坚决杜绝各类案事件的发生(八)?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服从二七区嵩山路办事处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积极参加各级平安建设工作会议和平安建设创建活动,大力表彰、推广本单位平安建设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按时上报本单位平安建设工作材(九)建立完善治安联防体系,加强对嵩山路办事处、郑密路派出所、二七公安消防大队等周边单位日常工作的沟通、协调与联系,积极开展治安联防,确保本单位周边安全稳定。(十)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加大督导检查与考核的力度坚持定期检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对不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安全稳定问题的科室,坚决实行领导责任查究制,严肃处理。对工作认真负责,为单位平安建设创建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科室和个人,按照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与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