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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合作开发保密协议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111 |  大小:206KB

文档介绍
件的源代码,不得将SDK拷贝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追究甲方责任。4]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5]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4、例外约定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4]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5、返还信息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6、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本协议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业务合作终止后三年。除非拥有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受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7、违约责任如果发生接受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1]接受方应当按照拥有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受方承担;2]接受方应当赔偿拥有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8、争议解决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处理,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提起诉讼方的所在地法院。9、其他约定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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