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燃煤空冷机组氮气及氮气汇流排技术协议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24 |  大小:292KB

文档介绍
,卖方应首先提供更换的零部件,在证明为设计和制造原因时,卖方免费更换,在确认为买方责任时,买方负责更换零部件的费用。5.7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后,卖方仍有义务对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卖方仍应积极配合买方解决技术问题及保证及时提供检修零部件。5.8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时,买方有权拒绝验收,卖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5.9所有对于本技术规范的偏差必须文件记录,并请买方处理。6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6.1清洁6.1.1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6.1.2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6.2油漆6.2.1卖方应在设备外表面涂一层防腐漆,以防止在运输、储存期间发生腐蚀。6.2.2卖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6.3标志6.3.1在系统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制造许可证编号、设备型号、容器类别、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最高工作压力、设备净重。6.3.2系统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JBB-82《产品标牌》的规定。6.3.3包装标志6.3.3.1卖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6.3.3.2对装箱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6.4装卸、运输与储存6.4.1卖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6.4.2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6.4.1.1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