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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工作总结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主管部门督查检查、处罚力度不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全面督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消除质量隐患。对各建设、施工企业的违法发包、转包和挂靠行为查处不及时。三、下一步工作建议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主任。建立健全各责任主体的信用制度,对未能履职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不良行为的记录,并给予处罚。严把施工、监理人员从业资质管,杜绝无证上岗;进一步加大假资料的查处力度,杜绝施工和监理单位通同作弊的现象。2、加强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编制详细的监理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工程主体的监督抽测的力度,把质量通病控制在源头,并落实整改,从而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此外,大力推进工作质量样板引路管理工作,采取树立典型、采用集中观摩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创新创优热情,从而推动全区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稳定上升。3、大力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结合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落实专项行动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对前一阶段检查过程中下发停工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书的工程,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同时,对这些项目的后续工程重点加强监督,防止再次出现新的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施工安全。4、源头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从工程开工就严查总分包合同及相关公司人员情况,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从严从重处理,形成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5、持续推进三年提升行动。要及时总结质量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经验,吸取不足,从落实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不断创新质量监管模式等方面入手,研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巩固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取得的成果,推进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模板仅供参考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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