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定。每次参与安全检查的专家不少于2名,其中最好有1名为化工工艺方面的专家。Р4.3.2安全检查内容。Р4.3.2.1 查思想,即查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Р4.3.2.2 查制度,即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Р4.3.2.3 查纪律,即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Р4.3.2.4 查领导,即检查公司领导是否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程;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坚持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全员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作用。Р4.3.2.5 查隐患,即深入现场,检查公司的设备、设施、安全卫生措施、生产环境条件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Р4.3.2.6 查整改,对以上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即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起到监督检查作用。Р4.3.3 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台帐。安全检查过程中,专家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和企业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检查结束后,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检查记录由专家和企业分别留存,并报县安监部门备案。Р4.3.4 加强事故隐患整改。针对专家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隐患整改档案。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保障安全的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抓紧整改。对危及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按规定上报安监部门。Р4.3.5 安环科确定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执行《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制度》。Р4.3.6 安环科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每次整改情况、完成情况、复查情况,形成记录备查。Р4.4本制度相关要求由安环科会同各车间和部门共同组织实施。Р5 相关文件Р安全检查管理制度Р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制度Р6 相关记录Р事故隐患整治情况以帐Р隐患整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