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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朝阳区区属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49KB

文档介绍
属单位党组织、单位党组织评议在职党员上级党组织根据单位党组织到社区(村)的服务情况、组织在职党员报到服务情况、在职党员到社区(村)发挥作用情况,对单位党组织进行评议。单位党组织参考社区(村)对在职党员的评议结果,对照本单位其他在职党员服务情况,对在职党员进行综合评议。3.评议结果的运用上级党组织要把对单位党组织的评议结果作为班子考核、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参考。单位党组织要把对在职党员的评议结果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优评先、年度考核、推选“两代表一委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的重要参考。社区(村)党组织要把对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评议结果作为区域化党建工作评比表彰的重要参考。三、工作要求1.落实责任。区委各主管工委要做好系统统筹和组织协调。各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参加并组织好在职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报到服务工作。各街道(地区)工委要做好区域统筹和对社区(村)党组织的具体指导与支持保障。社区(村)党组织要有序做好报到接待和服务组织工作。街道(地区)工委、社区(村)党组织的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城乡基层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考核内容。2.领导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到社区(村)报到,带头参加社区(村)有关活动,带头服务居民群众,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榜样。要关心社区(村)建设和发展,选择基础薄弱、情况复杂、困难较多的社区(村)建立联系点,经常到社区(村)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3.加强宣传。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打造服务品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实现在职党员在单位中争做好职工、在社区(村)中争做好居民、在群众中争做好榜样,创一流服务型党组织、创为民服务标兵、创优秀工作作风。驻区中央、市属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由街乡、社区(村)参照本办法进行对接落实。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2014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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