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Р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Р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Р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科室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Р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Р (二)校园用字要求 Р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Р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Р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Р 4.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Р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Р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 Р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Р 七、语言文字推普员工作职责 Р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全体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Р 2.对班组、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Р 3.保证“每周一讲”、“每日一读”等全校性的常规工作正常进行;要保证黑板报上的正常出版。 Р 4.在课余、在校内督促普通话的推广。Р 5.在校园内外、班级内外要积极寻找不规范汉字、错别字,并督促有关班级和个人及时改正。 Р 6.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班级、个人上报学校进行推荐表扬。 Р 7.结对子,帮助普通话尚未达标的学生积极练习,争取早日达标。 Р 8.在学生中建立网络,形成推普员汇报制度。 Р 9.积极协助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