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额定电抗(Ω/Φ); ---电抗器的额定电抗率; ---单相电抗器的额定容量(kvar); ---三相电抗器的额定容量(kvar); ---与单相电抗器串联的并联电容器组的额定容量(kvar); ---与三相电抗器串联的并联电容器组的额定容量(kvar); ---装置接入系统处的系统额定电压(kV); ---装置接入系统后,在装置接入系统处的工频(基波)电压(kV); ---装置接入系统前,在装置接入系统处的n次谐波电压(V); ---装置接入系统后,在装置接入系统处的n次谐波电压(V); ---装置接入系统后,在装置接入处的n次谐波电压含量(%); ---电容器上的n次谐波电压(V); ---电抗器上的n次谐波电流(A); ---与电抗器串联的并联电容器组的n次谐波电抗(Ω/Φ); ---与电抗器串联的并联电容器组的工频电抗(Ω/Φ); ---电抗器的n次谐波电抗(Ω/Φ); ---电抗器的工频电抗(Ω/Φ); ---装置接入系统处的n次谐波系统电抗,应实测确定,也可以,近似计算(Ω/Φ); ---装置接入系统处的系统工频短路电抗(Ω/Φ); ---系统谐振谐波次数。附录三本标准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