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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信访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信访条例》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有序有效地开展信访工作,维护群众权益,确保社会稳定。Р五、信访与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相互衔接中存在的问题Р行政复议和信访作为当前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方式,各有其功能和适用范围,要坚持复议优先、信访补充的原则,两者协调配合,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但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Р“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一些群众更多地选择通过信访解决行政争议。Р六、信访事项复查中存在的问题Р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中的一些环节存在着界定不明、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对信访人复查或复核的事项申请,符合条件的没有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却予以办理、“只要有信访事项都进入复查复核程序”等现象时有发生。Р七、《信访条例》实施中遇到的其他困难和问题Р《信访条例》自2005年5月1日颁布以来,将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这个条例实施以来,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规范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团场的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群众信访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当前制约信访工作的主要问题是: 1、信访问题处理层层转送,只转不办,责任不清,效率低下;2、对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现行条例缺乏必要的规范,信访秩序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3、缠访、闹访仍时有发生,《信访条例》目前尚未明确规定对此类人员的严肃处置,致使浪费了很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而且破坏了正常的信访秩序。Р八、对推进信访法制化和信访立法的意见和建议Р社会主义市场是法制经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访活动,也应当是法制信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法制来规范,同样,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访活动也需要法制来规范。Р依法是维护信访人权益的需要,同时依法信访也是促进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维护职工群众民主权益和合法权益,积极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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