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北京市2012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说明供参习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46 |  大小:351KB

文档介绍
社会保险费(1)养老保险费: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失业保险费: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4)工伤保险费: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及农民工工伤保险费。(5)生育保险费: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住房公积金企业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四)税金: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五)总承包服务费:施工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服务所需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配合、协调、竣工资料汇总,为专业工程施工提供现有施工设施的使用。1.建设单位另行发包专业工程的两种服务形式:(1)总承包人为建设单位提供现场配合、协调及竣工资料汇总等有偿服务。(2)总承包人既为建设单位提供现场配合、协调、服务,又为专业工程承包人提供现有施工设施的使用。如:现场办公场所、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及竣工资料汇总等服务内容。2.对建设单位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服务包括:材料(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后的核验、点交、保管、协调等有偿服务内容。材料(设备)价格计算按照材料(设备)预算价格计入基价中。结算时,承包人按材料(设备)预算价格的99%返还建设单位。不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十七、现场管理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现场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现场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工程质量检测费、财产保险费及其他等内容。十八、本定额中凡注明“xxx以内(下)”者,均包括“xxx”本身;注明“xxx以外(上)”者,则不包括“xxx”本身。袁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