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群众自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成果,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努力推动宣传活动向纵深发展,更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思想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四)开展“走基层、访民情、解民忧”下乡走访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开展法律服务和帮扶贫困家庭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联点村贫困户家中,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把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急需、最紧迫的问题结合起来,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成为创建工作的最大受益者。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民族团结宣传活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林业重点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二)创新载体,注重实效。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载体,充分利用林业工作专题、xx林业门户网、微信平台、展板等宣传载体,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的浓厚氛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扶贫户的思想实际,注重贴近干部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到区别对象、区分层次、落到基层、不搞一刀切。(三)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以信息、简报形式报送局办公室。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及时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深入全面的总结,总结报告于10月9日前书面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