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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人承诺书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人承诺书蚌山区卫生局:本单位(人)申请申请校验医疗机构,本单位(人)郑重承诺:一、本单位(人)不具备下列情形:(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社会组织);(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3)公立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5)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6)被开除公职未满七年或擅自离职未满五年的人员。(7)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8)患传染病未愈或其他健康原因不适合执业行医的人员。二、本单位(人)申请医疗机构校验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可信,无弄虚作假。我单位(本人)对以上承诺内容真实性负责,对因本承诺的内容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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