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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34 |  大小:94KB

文档介绍
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拟出资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决议。(6)   出资协议。应明确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等事项。(7)   出资人基本情况。包括出资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或注册文件复印件、经营情况等。境内出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境外出资人的营业执照或注册文件复印件应经其所在国家或地区认可的机构公证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8)   出资人关联方情况。内容包括出资人及所在集团的组织结构图;出资人的主要股东名册及其从事的主要业务介绍;出资人持股比例达到20%,或者持股比例未达到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名册及其从事的主要业务介绍;出资人之间的关联状况,对出资人有实际影响力的其他个人和机构的有关情况。(9)   出资人最近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10)出资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应提供资信评级机构对申请人最近1年的信用评级报告。出资人为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受到其注册地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应提供其注册地金融监管当局出具的书面意见,内容包括该金融机构在注册地守法合规情况以及是否同意其在中国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如其在注册地不受金融监管当局监管,应提供资信评级机构对申请人最近1年的信用评级报告。(11)筹建方案。内容包括筹建工作安排;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电话。。(12)出资人3年内不转让所持汽车金融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的承诺书。(13)由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就用于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性、出资人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以及确认上述资料真实性的声明。(1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程序、材料等方面合法合规性及完整性的法律意见书。(15)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4.2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汽车金融公司法人机构开业核准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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