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岗位,及时传达矿长对事故处理的各项命令。(20)生产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绘制事故现场图。(21)机电科长:配合机电副矿长,对事故发生地点及可能波及范围的各种供电设备和供电线路进行预测,对救灾所需的相关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类型及数量提出建议,经矿长批准后,与机电车间主任立即落实。(22)安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方式,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施有效的监督。(23)通风队长:按照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命令,随时恢复事故地点的通风工作。(24)修护队长:按照矿长和总工程师的命令,随时做好事故地点的巷道修复工作的准备。(25)机电车间主任: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并保证正常运转,负责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相关任务。(26)运输队长: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到地面,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27)抢险队长:认真查阅有关事故发生地点的图纸资料,备齐所用设备、材料,对矿总工程师提出的抢险工程要求,立即付诸行动。(28)供应科长:按作战计划的部署,根据经营矿长的要求,备足、备齐抢救事故所需的各种物资、设备。(29)保卫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中的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消防器材、设备安装和消防培训工作。(30)劳资科长:负责查找受事故危害人员的档案资料,报告公司劳资部门,做好受事故危害人员的各项医疗保险协调工作。(31)医院院长: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32)有关队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现场所见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