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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矿井停风安全技术措施(201807)【精选】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人员:安全员、各队电工及跟班队干。Р②、警戒及撤人范围: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和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地点,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设专人进行警戒。Р6、严格实行瓦斯排放分级管理:①、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小于1%且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可直接启动风机恢复通风;②、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1%或二氧化碳浓度≥1.5%,且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均在3%及以下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③、停风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另行编制专项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Р6、瓦检员检查瓦斯时,必须按“由外往里”的原则进行检查,检查时至少两人前后相随逐段进行,严禁单独一人进入停风区进行检查。Р8、开拓、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必须对局扇及其开关附近的瓦斯、二氧化碳进行检查,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的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Р9、启动局扇送风时,要先点动2~3次,严禁一次启动风机,避免突然受力损坏风筒。Р10、排放瓦斯时,要严格坚持低浓度排放程序,综掘工作面可采用解开风筒接口或"三通"(预先安装)的方式来控制排放瓦斯所需风量,综采工作面可通过回风巷调节风窗控制综采工作面风量,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二氧化碳不超过1.5%。排放时,局扇严禁发生“循环风”。Р11、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瓦斯检查,证实符合《规程》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气设备地点附近20米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证实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送电。Р12、停电停风期间(井底信号工、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处理。Р13、凡未尽事项,遵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Р14、本措施发放相关领导、队组并由各单位组织学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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