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性药物废弃物处理流程根据化疗药废弃物的类别,将废弃物分置于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内由专职人员,每天对产生地点的化疗药废物进行过称、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等。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任意取出,不可与其他废弃物一同运送。密闭、坚固、防漏容器返还给供应商,由供应商进行专门处理(运送容器应密闭)置于防渗漏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处理桌面外漏药物及擦拭加药后桌面的纱布盛装化疗药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封口紧实、严密。病房内化疗药废弃物存放不可超过1天。输液器、输液瓶、注射器未用完的化疗药物化疗药物空瓶、针头感染性化疗药废弃物损伤性化疗药废弃物在盛装化疗药废弃物前,应当对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破损、渗液和其它缺陷,在上面标明“化疗药废弃物”。盛装化疗药废弃物的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记和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废弃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