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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废弃物、废水处理规范和流程1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ptx  |  页数:24 |  大小:2498KB

文档介绍
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②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③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④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⑤废弃的血液、血清;⑥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物。Р(2)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①医用针头、一次性的采血针;②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③手术刀等各类医用锐器。?(3)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①废弃的化学试剂;②废弃的过氧乙酸等化学消毒剂;③废弃的汞温度计等。Р2、废弃物处理? 设立常规收集程序,严格分类收集和处理,每日收集各室废物,密封运送。所有容器和袋子应贴标签,盛3/4满的容器应立即更换。设置三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红色待装放射垃圾),要求垃圾袋坚韧耐用,不漏水。Р(1)感染性废弃物:? 检验标本均具潜在感染危险,应按感染性材料处理。采集检验标本或接触装有检验标本的容器,特别是装有肝炎和结核病的检验标本者,应戴手套,一次性使用的手套用后放收集袋内,集中烧毁;可反复使用者用后放消毒液内集中消毒。夹取标本的工具,如钳、镊、吸管等用后均应消毒清洁。进行微生物检验的工具,应重新灭菌。金属工具可灼烧灭菌或消毒液浸泡。玻璃制品可干热或压力蒸汽灭菌。Р①一次性医疗器械(一次性注射器塑料针管、输血器)处理由医院定点回收集中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每个科室使用后加强管理,严防人为流失,按特种垃圾处理。Р②废弃标本处理?尿、粪、胸腹水、脑脊液、唾液、关节腔液等体液,2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4h,倒入下水道。?盛标本的容器,对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塑料或搪瓷容器,可煮沸15min,可用有效氯2000mg/L浸泡4h,消毒液每天更换,消毒后用水洗净或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采样者,用压力蒸汽灭菌后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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