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私营经济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引导有条件的农民从第一产业进入商贸、餐饮、旅游、娱乐等服务行业。三是要以小城镇建设为依托、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快我县经济基础好、地处交通枢纽和商贸集散地镇的小城镇建设,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带动农村小城镇的繁荣,增加农民的就业门路。四是要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通过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建设,带动千家万户从事专业化生产,吸收农村劳动力。同时,加快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拓展农副产品销售,转移剩余劳动力。6、建立完善的劳务供求信息网络。逐步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劳务信息服务网络,及时准确地发布劳务信息,引导农民有目的、有效益地输出劳务,避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盲目性。各级劳转办事机构要定期调查了解可输出的农村劳动力状况,准确掌握可输出资源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术特长、求职意向等信息,建立本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信息库。及时了解和通报劳动力需求和务工情况,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畅通劳动力资源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提高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各镇和有关部门要为劳务输出转移搭桥铺路,加强对外出劳务人员的引导、服务和管理,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性,为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搞好各项优质服务。7、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建议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允许外出务工农户可继续保留承包土地经营权,也可采取转包、转让、租赁、入股和托管等形式进行流转。外出务工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时,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帮助办理有关手续,切实处理好各方面经济利益关系,让外出人员安心在外。认真落实《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好失地农民和在城市打工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给进城务工农民以市民待遇,建立健全农民工在子女上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不仅是经济上尽量缩小收入差距,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服务也要基本一样,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