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枭的规定.并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非药品柜台销售滋补保健类中药材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国法[2005]59号),我局认为非药品经营单位销售尚未实行批准又号管理的滋补保健类中药材,无论这些滋补保健类中药材是否有包装(包装礼品盒),均不需要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Р 此复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Р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Р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Р 为加强常用中药材(饮片)的管理,方便和保障人民群众用药,我局遴选了部分允许在普通商业企业(超市)销售的中药材(饮片)品种,现将品种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Р 一、允许在普通商业企业(超市)销售的中药材(饮片)参照《浙江省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设置和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具体实施工作由各地确定。Р 二、在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时要注明: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Р 三、请各地要切实做好参茸制品等现行管理规定与允许在普通商业企业(超市)销售的中药材(饮片)管理规定的政策衔接工作,并且要明确新规定实施的时间,以便今后监督检查。Р 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Р二○○四年四月十二日Р附件: Р允许在普通商业企业(超市)销售的中药材(饮片)品种目录Р人参 进口人参 西洋参 鹿茸 鹿角蛤蚧 哈蟆油 冬虫夏草 三七 肉桂天麻 胖大海 当归 党参 黄芪金银花 石斛 罗汉果 珍珠粉 山茱萸鹿鞭 五加皮 五味子 天冬地黄(生地、熟地) 太子参 制何首乌 红花牛膝 红景天 杜仲 麦冬 龟甲鳖甲 刺五加 绞股蓝 海龙 海马灵芝 北沙参 乌梢蛇 蕲蛇 蝮蛇砂仁 豆蔻 茯苓 芦荟 决明子川贝母 广金钱草 佛手 火麻仁 桃仁枳椇子 栀子 威灵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