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抗病毒方案,实施最佳分娩方式,自愿选择妊娠结局等多项工作的基础。但从2010年情况看,全县HIV抗体孕早期检测率仍然不高,仅为48.14%,提示我县孕产妇孕期保健工作还十分薄弱,早孕检测率最高为嵩明县妇幼保健中心,亦仅达53.65%。建议强化常规妇幼保健工作,确保产前检查、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质量,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与妇幼保健日常工作的结合,提高孕旱期HIV抗体检测率。(二)医疗机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存在不足。我县大多数孕产妇在各级医院进行保健服务,因此各级医院也是我县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重点区域,其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成效。从2010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现场工作督导和质量控制工作发现,各级医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医院填报数据错误率明显高于妇幼保健院;二是县级非定点建册医院不重视孕期HIV抗体检测工作,仅临产吋检测率偏高;三是流动人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管理困难。建议加强对医院的管理,使其更好的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加强对医院的监管力度,将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指标纳入与医院签订的责任0标合同,加强医务人员《艾滋病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医院母婴阻断服务意识,主动接受配合辖区妇幼保健院的技术督导、检查和数据监测,按要求规范各项工作,提高医务人员母婴阻断技术和服务能力,建立医务人员依法行事的法律意识,及吋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三)孕产妇HIV筛査数据还存在重报、漏报。县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现场督导显示,部分医疗机构存在HIV筛查孕产妇人数重复上报、漏报问题,提示孕产妇HIV感染率可能存在低报。建议加强督导及月报审核,指导各级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源头数据准确。参考文献[1】李燕,王兴田主编.艾滋病母婴阻断研究.云南科技出版社.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