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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养老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74 |  大小:406KB

文档介绍
日间照料床位4.7万张。以保障三无、五保、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越来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但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如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务;布局不合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缺乏后劲等等。某某市市区人口20万人,据不完全统计,市区现有60岁以上老人近30000人,他们或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或患有多种老年性疾病,有5000多名老人基本失能。但是某某市养老服务机构数量有限,难以满足社会需要。根据市区的实际,建设一所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养老服务中心,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专门服务。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确立了“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强调要“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福利事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和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设施”。并且在用电、用地、税收等方面等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民办的老年公寓,他们由于缺乏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资助和扶持,往往会遇到更多的困难与问题,需要国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例如医疗保障、贷款抵押、权益保障、税收等方面更优惠和完善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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