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分钟,每天不少于8次,注意夜间挤奶。六、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1、产科门诊、病房将母乳喂养指导列为工作常规,为产妇提供个性化的母乳喂养咨询指导。2、有医学指征的新生儿需要添加配方奶时必需遵循医嘱,并在医疗文书中记录医学指征,以及使用配方奶的数量和次数。3、混合喂养的新生儿可用乳旁加奶或使用小勺、奶杯加奶。4、制订母乳代用品配置和使用管理制度,设置配奶区、配备必备的设备和材料,配制配方奶在配奶区完成,做到现配现用,清洁配制。5、奶瓶必须做一人一具一用一灭菌,奶粉三证齐全,由专人从零售渠道购买,有购物小票和发票,不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馈赠和赞助,严格执行管理和使用流程。七、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1、除有医学指征的母婴分离外,产妇和新生儿24小时在一起,每天给新生儿洗澡及治疗分离时间不超过1小时。2、加强产科医护人员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培训,使其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八、鼓励按需哺乳。1、产科、儿科医护人员了解按需喂养的意义,新生儿喂奶间隔时间和持续时间没有限制,每天有效吸吮次数应不少于8次(包括夜间哺乳),使产妇了解按需哺乳的重要性和方法。2、加强对剖宫产母亲的护理和母乳喂养的指导。九、加强宣教,让产妇了解使用奶瓶、奶嘴和安慰奶嘴的危害,不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人工奶嘴、奶嘴或安慰奶嘴。鼓励乳头条件不好的产妇建立信心并帮助其解决困难。十、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将出院的产妇转给这些组织,并提供后续服务。1、孕产妇保健门诊认真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按时将出院产妇的信息转给转基层医疗单位进行产后访视,继续指导母乳喂养。2、在产科门诊设母乳喂养咨询处,解决在母乳喂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3、设立母乳喂养热线电话(0827-8621120),并告知出院产妇,并保持热线畅通,为出院产妇提供母乳喂养支持服务。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