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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6902011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材料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55 |  大小:1151KB

文档介绍
业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HG/T3691《增强聚丙烯(FRPP)管和管件》HG20539《聚丙烯/玻璃钢(PP/FRP)复合管及管件》HG/T21579《玻璃钢/聚氯乙烯(FRP/PVC)复合管和管件》HG/T21636《化工用硬聚氯乙烯管件》QB/T3802《Plasticspipelinesystemsforindustrialapplications-Polybutene(PB),polyethylene(PE)andpolypropylene(PP)-ponentsandthesystem-Metricseries》ISO15494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一般为:外观(表面性能)、尺寸(外径、壁厚和椭圆度)、静液压试验等和生产工艺相关的性能等,不同产品的性能数据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根据SH3051-2004《石油化工配管工程术语》中的定义:管道(piping)——由管道组成件、管道支吊架等组成,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或控制流体流动。(2.2.2)管道组成件(ponents)——用于连接或装配成管道的元件。(2.2.4)管道组成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以及膨胀接头、挠性接头、耐压软管、疏水器、过滤器和分离器等。当管道组成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在问题和异议未解决前不得使用:质量证明文件的性能数据不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订货技术条件;对质量证明文件的性能数据有异议;实物标识与质量证明文件标识不符;要求复验的材料未经复验或复验不合格。防止不合格材料及假冒伪劣产品使用到工程上。管道组成件在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应保持标识的清晰和完整。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上。3.2验收实物标识应与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标识不符的材料,在问题和异议未解决前不得用于工程上。管子、管件的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制造厂名称及制造日期;产品名称、标准、规格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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