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般事故3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4一般及以上等级环境污染事故一般及以上等级环境污染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监理、业主、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环保部门报告。自然灾害事故5三级及以上事故发生单位应尽可能快速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4.2.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形式可以是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应急报告可用对讲机、电话报告,报告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做好记录,以备查。4.2.3.1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4.2.3.2建筑安装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报告人员在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应提供以下情况: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2)事故类型; (3)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4)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 (5)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 (6)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 (7)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9)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4.2.3.3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内容4.2.3.3.1《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船舶、设施概况和主要性能数据; (2)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的名称、地址; (3)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4)事故发生时的气象和海况; (5)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碰撞事故应附相对运动示意图); (6)损害情况及水域环境污染情况(附船舶、设施受损部位简图。难以在规定时间内查清的,应于检验后补报); (7)船舶、设施沉没的,其沉没概位;(8)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4.2.3.3.2《内河交通事故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船舶概况(包括其名称、主要技术数据、证书、船员及所载旅客、货物等);(2)船舶所属公司情况(包括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