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监理、业主、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环保部门报告。Р自然灾害事故Р5Р三级及以上Р事故发生单位应尽可能快速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Р4.2.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形式Р可以是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应急报告可用对讲机、电话报告,报告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做好记录,以备查。Р4.2.3.1 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Р4.2.3.2 建筑安装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报告人员在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应提供以下情况: Р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Р (2)事故类型;Р (3)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Р (4)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Р (5)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 Р (6)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Р (7)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Р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 Р(9)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Р4.2.3.3 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内容Р 4.2.3.3.1 《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Р (1)船舶、设施概况和主要性能数据; Р (2)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的名称、地址; Р (3)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Р (4)事故发生时的气象和海况; Р (5) 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碰撞事故应附相对运动示意图); Р (6) 损害情况及水域环境污染情况(附船舶、设施受损部位简图。难以在规定时间内查清的,应于检验后补报); Р (7) 船舶、设施沉没的,其沉没概位;Р (8)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Р 4.2.3.3.2 《内河交通事故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Р (1)船舶概况(包括其名称、主要技术数据、证书、船员及所载旅客、货物等);Р (2)船舶所属公司情况(包括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