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用地、服务设施用地、中小学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市场用地、加气站、交通枢纽和公用设施用地。②一般开发强度分区1.0<容积率≤1.5。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加油站和零售商业用地。③较高开发强度分区1.5<容积率≤2.0。主要为居住用地、商业商务娱乐混合用地和旅馆用地。④高开发强度分区容积率>2.0。主要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和已批的澜铂湾项目、已批的恒大职工宿舍等二类居住用地。建筑密度与绿地率控制参考《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建筑容量控制指标(三)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区内的地块高度控制分为4个控制区。建筑高度<20米此类高度分区主要为市政设施和服务设施。20米≤建筑高度<40米此类高度控制分区主要为中小学用地、交通枢纽用地以及中央大道轴线西侧的文化设施、体育场馆、教育科研和社会福利,该轴线作为规划区重要的城市形象展示区域,整体高度控制在40米以下是为了从街道、建筑层面构筑有序的空间形态,并保留良好的景观视线通廊。40米≤建筑高度<60米此类高度控制分区主要为滨海大道沿线的商业商务混合用地、旅馆用地以及规划区南侧的行政办公用地,该类高度分区由滨海向腹地逐渐递增,避免了滨海一线建筑界面的封闭感,形成了小开放大闭合的景观通廊,使从海花岛远眺新区腹地有了更为开阔的景观视野和建筑空间序列感。建筑高度≥60米该类高度控制区间主要为居住用地和居住商业混合用地,该类高度分区目的是为了从空间层面构筑规划区整体高低错落的建筑层次感。(四)建筑后退控制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原则上保证规划区良好的公共空间和景观环境,满足日照、通风、消防、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避免建设过程中产生混乱。建筑后退用地红线:相邻地块后退用地红线距离应使地块内建筑均满足消防通道、日照、通风等要求。图纸:现状土地利用图2、土地利用规划图3、规划结构图4、公服设施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