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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与用途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144KB

文档介绍
施管理,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实现。由于行政权的特点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不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等现象。甚至有个别人在执法中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严重损害了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这些违法行为或者是犯罪行为,就必须予以严惩,决不能姑息迁就。违法必纠,这是法律本身的要求,也是有效地制止违法行为发生的有效措施。为此,国家颁布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来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规定了对违法行使职权,侵害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追偿和追惩。既要追究经济责任,又要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通过追偿和追惩,一是教育他本人,今后不再违法,二是教育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这样全国上下才能形成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局面。后记在本文写作中,各位老师给予悉心指导,领导和同事提供了许多帮助!借此机会表示感谢。同时也感谢那些对我写作有所启迪的作者。由于笔者水平有限,难免挂一漏万,文中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和指导!参考文献《邓小平理论概论》《公共政策学》《政治学概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者:方世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行政法的新理念》。作者:张明杰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作者:张福森、刘一杰。人民出版社2002。《法治系统工程参考资料》。作者:常远。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1。《中国宪法教程》。作者:廉希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373页。《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1992。《法治社会中的权力和权利定位》。作者:刘作翔。[J]法学研究,1996,(04)《依法行政与行政程序法》。作者:崔卓兰。[J]中国法学。199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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