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关于给予帮助解决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费的请示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关于给予帮助解决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经费的请示县财政局: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经过多方努力,我县已于今年7月被列为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根据《云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及州级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实现“7月正式启动,9月实现发放,10月启动缴费”的工作目标。我局已指定专人开展了基础数字的摸底调查工作,据前期调查资料显示,全县城乡人口结构为:城镇人口******人,60周岁及以上城镇人口******人,16——59周岁城镇人口******人;农业人口******人,60周岁及以上农业人口******人,16——59周岁农业人口******人。我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属起步阶段,须成立专门的长期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办事人员,其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工作面宽量大,所需工作经费也较多。为保证工作顺利启动实施,恳请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经费******(******)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添置、政策宣传、系统建设、日常运转经费等。妥否,请示。(联系人:联系电话:)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主题词:抄报:县人民政府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6月15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