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利,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乙方: 1、负责**幢**室乙方施工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2、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向提交甲方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消防安全负责。 4、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由甲方人员检查其配电箱合格后在指定开放处送电,责任界面按已签署的《低压小用户供用电合同》第五条第1点执行。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5、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6、乙方施工中需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提前做好易燃品的存放工作,应有专人呈报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带入,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能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7、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8、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至少配备二个。 9、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及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10、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至指定区域,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11、乙方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2、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装修施工单位) 日期:日期:日期: 盖章:盖章: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