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控制措施1)用来运输可能产生粉尘材料的车辆配备挡板,用防水布遮盖。2)工地出入口设标准洗车槽,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对散体物料,用防水布覆盖,防止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出现物料沿途撒落现象。3)施工场地内道路必须硬化处理,运输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并及时清扫。4)水泥等易飞扬细颗粒散体物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散装物料露天堆放场要压实、覆盖。5)使用清洁能源,炉灶符合烟排放规定。6)严禁在工地燃烧各种垃圾废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熔融沥青等有害毒物质要使用封闭和带有烟气处理装置的设备。11.2.7减少噪音控制措施本工程施工噪声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施工机械、施工活动、运输车辆等。1)采取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2)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向当地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者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及施工期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3)施工噪声的控制标准:(1)对施工噪声的控制,选用噪声和振动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同时采用低噪音施工工艺和方法。(2)按照不同施工阶段施工作业噪声的限制值,安排作业时间。4)现场施工噪音的监控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噪音监测,现场设四个监测点,布置在场地四周,设专人做噪声监测并做记录,接受社会监督。5)夜间不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他人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报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批准。6)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小的程度,并与受其污染的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噪音较大的工序放在白天进行,在夜间避免进行噪音较大的工作。(2)施工现场在使用电刨、电锯等强噪声机具时,在使用前采取隔声吸音材料进行降噪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