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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29 |  大小:35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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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执行。4.2.2干粉砂浆配合比设计后,应经试配调整,其结果用质量比表示。4.2.3生产厂家应根据产品用途和试验结果,明确产品拌和用水量范围。4.2.4不同种类干粉砂浆用砂的颗料级配应通过实验确定。4.3生产控制4.3.1烘干细集料必须经烘干处理,烘干后细集料的含水率应小于0.5%,含泥量应小于1%。4.3.2筛分与储存1细集料应经过分级筛分,把细集料筛分成不同粒级,按不同粒径等级分别储存在不同的专用筒仓内。2不同规格的原材料应分别储存在专用筒仓内,并标记清楚。4.3.3配料1干粉砂浆的配料应采用计算机配料系统。2计量应采取质量法计量,计量允许误差应满足表4.3.3的规定。表4.3.3原材料计量允许误差原材料胶凝材料细集料外加剂掺合料计量允许误差(%)±2±2±1±23所有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4在配料前所有原材料的温度应低于65℃。4.3.4搅拌1干粉砂浆的生产线应采用计算机程序控制。2干粉砂浆的生产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搅拌时间应参照搅拌机的技术参数,并通过试验确定。3品种更换时,搅拌及输送设备必须清理干净。4.4包装与标识4.4.1包装1袋装干粉砂浆可用纸袋、复合袋、复膜塑编袋或复合材料袋包装,包装袋的质量应符合《水泥包装袋》(GB9774—2002)的有关规定;袋装干粉砂浆每袋质量误差不得大于其标志质量的2%,且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得少于标志的总质量。2散装散装干粉砂浆运输可分为散装车运输和筒仓运输。干粉砂浆用的散装车或筒仓应密封、防水、防潮。4.4.2标识1干粉砂浆用的包装袋上应清晰标识产品的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等级,生产厂名称或标志,生产日期,生产编号,加水量,净重,产品储存期、产品使用说明。2干粉砂浆生产厂家也可视产品情况在包装袋上加入以下标识:产品用途,产品对基面的适用范围、产品色泽,使用限制,安全使用守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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