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身份证明(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接受由公司、所在项目部、班组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身份证、操作证复印件交项目部留存。由项目部或劳务公司建立花名册,进行统一管理。3.1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任命的安全工程师进行,主要内容有:3.1.1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3.1.2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纪律。3.1.3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和一般程序。3.1.4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公司内外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3.2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部进行,主要内容有:3.2.1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危险部位、重点部位及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和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等安全基本知识。3.2.2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办法。3.2.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3.2.4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3.2.5本公司的劳动纪律。3.3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进行,主要内容有:3.3.1本工种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3.3.2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3.3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及工作环境的安全。3.3.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措施和对策。4.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由项目技术人员或工长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5.项目部应利用民工夜校、民工技校、阅报栏、板报、广播等方式对班组长、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针对节假日、紧急情况、特殊工程等特定情况,项目部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进行适时安全培训,特别是节假日后上班前,应对作业人员重新进行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