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退还,乙方还应当按照年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六)乙方经营、管理停车场时未尽管理义务或者管理不规范,导致车辆损毁或者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九、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以及其他情形。(二)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三)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四)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五)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十、其他(一)如城市规划、市政建设管理等原因需占用停车场部分或全部停车泊位时,乙方应当无条件向甲方交付该部分或全部停车泊位,甲方应当按照占用的停车泊位数量及占用时间将该部分租金退还给乙方。(二)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时,停车场内的固定附属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的改造、装修及不可移动财产(包括虽可移动但移动将造成甲方停车场损坏的),除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拆除、清运、恢复原状的外,乙方不得拆除、移动,均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赔偿、补偿。(三)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报产权交易所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