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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考生纪律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公务员面试考生纪律1、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考生候考室。超过时间仍未到达规定地点的,按弃权处理。未携带两证的,不得参加面试。2、考生应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进入考点即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智能穿戴设备,并交相关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取回。离开考场才能开启。3、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在候考室,每名考生依次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考生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他人透露抽签顺序号信息。4、考生应服从统一管理,文明候考。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场内抽烟,不擅自离开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5、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文明应考。不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携带任何物品、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在题签上做任何标记,不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6、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面试题签。到指定地点等候本人面试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泄露面试试题信息。得到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7、不得做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事情。以上规定,如果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宣布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按公务员考试相关纪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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