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盗案件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2、报警程序:(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学校负责人报告。(2)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3、处置措施:(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4、注意事项(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四)食物中毒事件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学校值班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2、报告程序:(1)学校领导。(2)教育局。(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3、处置措施(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4、注意事项(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学校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