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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31 |  大小:135KB

文档介绍
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第48条可能成为幼儿园商业秘密的信息另立制定。第49条严格遵守幼儿园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园长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幼儿园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第50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园长批准。第51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园长或主管园长,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第52条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幼儿园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第53条未经幼儿园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幼儿园同类的营业。第54条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幼儿园。经营同类且有竞争关系幼儿园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职工离开企业前一年从企业获得报酬总额的1/2按月支付,职工违约金为补偿金的2倍。第五章附则第55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56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第57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第58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本幼儿园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己向职工公示的证明。第59条本制度自年月日生效。篇二:幼儿园劳动人事规章制度幼儿园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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